关于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通知

2020-06-08

时间安排

本届艺术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:

第一阶段(2020年5月至9月上旬)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,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。各高校要成立艺术节活动组委会,在符合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制订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,广泛宣传发动,部署有关工作。以院、系为单位,发动全体学生参与,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。在疫情期间,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,可组织线上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戏剧展演和美术展览、专题讲座等活动,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。各高校应在符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,举办形式多样化的艺术节,通过开展上述活动,评选出本校优秀节目和选手参加省级活动。

第二阶段(2020年9月至11月下旬)为省级评比阶段,省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节目进行评选。省组委会通过录像评比选拔并公布优秀节目参加省级现场展演活动。在2020年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期间,将结合相关工作,对各高校艺术教育成果进行考核,加强省大学生艺术团建设。省级现场展演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举行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第三阶段(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)为参加全国展演阶段。遴选我省各项目优秀作品、节目和案例等,参加2021年4月教育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全国现场展演。

项目要求

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,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。

(一)艺术表演类

1.声乐节目

合唱: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,钢琴伴奏1人,指挥1人(应为本校教师),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(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),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。

小合唱或表演唱:人数不超过15人(含伴奏),不设指挥,不得伴舞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2.器乐节目

合奏: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,指挥1人(鼓励本校教师担任),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,鼓励演奏中国作品。

小合奏或重奏:人数不超过12人,不设指挥,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
3.舞蹈节目

群舞:人数不超过36人,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。

双人舞或三人舞: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
4.戏剧节目

含戏曲、校园短剧、小品、歌舞剧、音乐剧等。人数不超过12人(含伴奏),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。

5.朗诵节目

作品文体不限,须使用普通话,人数不超过8人(含伴奏,学生不作道具设置,不得伴舞),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。

6.校园十佳歌手

形式、唱法不限,可以为独唱、重唱、组合等形式,美声、民族、通俗等唱法。演出人数不超过5人(含伴奏),不得伴舞,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(二)学生艺术作品

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(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)纸质版和电子文档。

1.绘画作品

国画、水彩/水粉画(丙烯画)、版画、油画或其他画种。尺寸: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×138cm)对开,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(54cm×78cm)。

2.书法、篆刻作品

书法、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×138cm)。

3.摄影作品

单张照和组照(每组不超过4幅,需标明顺序号)尺寸均为14英寸(30.48cm×35.56cm);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。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(JPG格式,分辨率达到300dpi)。

4.设计

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。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(54cm×78cm),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(长)×50cm(宽)×50cm(高)。

5.微电影

片长不超过15分钟,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,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。

申报方式

请各高校严格按通知要求,按照参赛项目,填写报送表格(见附表),将各类申报表格材料纸质版(加盖学校公章)、电子版和作品、节目光盘,以及美术作品原件、案例等分别报送承办单位。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5日,艺术作品、艺术实践工作坊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。

(一)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至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,地址: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,邮编:311121。寄送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报送项目类别。

联系人: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丁妮,联系电话:0571-28869637,手机:15858238052,邮箱:260133640@qq.com。

(二)艺术作品、艺术实践工作坊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到浙江师范大学,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,邮编:321004。寄送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报送项目类别。

1.学生艺术作品联系人:余瑛,电话:0579-82282312,手机17857581890,电子邮箱:2586880205@qq.com。

2.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联系人:邵利炳,电话:0579-82282312,手机18267911307,电子邮箱:283678701@qq.com。

3.艺术实践工作坊联系人:宋琳,电话:0579-82282312,手机15167973669,电子邮箱:3085977189@qq.com。

4.校长书画作品联系人:吴小红,电话:0579-82283150,手机13867982849,电子邮箱:112869452@qq.com。

(三)各校申报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的材料(2020年开展校级艺术展演活动方案、活动总结等书面、音像资料),加盖学校公章后,请于9月20日前寄送至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,相关材料的电子稿请发送至电子邮箱:zjstwy@126.com。联系人:卢文思,联系电话:0571-88008881,地址: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,邮编:310014。